申请进出口权成都目录:
办理成都进出口经营权:
申请进出口经营许可证
一、办理(变更)营业执照
二、办理(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三、海关收发货人备案或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四、申请电子口岸卡
五、“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六、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七、开立银行外汇账户
1、办理(变更)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
(一)新办
办理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具有从事“进出口”“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营业务相关内容。
(二)变更
对于营业执照中无从事“进出口”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的,需要办理经营范围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对于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需换发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联系方式
办理单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办理地点:各地政务服务中心
2、办理(变更)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商务主管部门)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实行网上申请,认真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所有事项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备案平台,进行在线填报。
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武侯区,锦江区注册的企业选择在区商务局备案,郫都区,双流区,新津区,新都区,温江区登记注册的公司同属于区商务局备案,青白江区,天府新区,高新西区,除东部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在成都高新区办理登记外,龙泉驿区以及大邑县,蒲江县,金堂县,都属于区级,县级商务局申请,邛崃市,崇州市,简阳市,彭州市,都江堰市则是由当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审核。
(一)新办
1.在系统中填写,提交并打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注册、登录对外贸易经营者系统——进行备案登记——“所属省”选择“四川省”——“所属市”“选择”“成都市”——备案登记部门“选择所在县(市、区)”负责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点击“提交”——填报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备案登记”——点击“打印登记表”,将已提交成功的《备案登记表》打印出来(共2页)——在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签字”,盖章处签字加盖企业鲜章,填写日期。
2.持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到负责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3.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需提供企业法人同意分支机构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批复文件。
4.企业凭备案登记表在30日内到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所需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二)变更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任何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需及时在网上完成变更申请提交,并到备案登记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1.交回原《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
2.持打印的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加盖鲜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到负责备案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变更。
注意: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鲜章
3、海关收发货人备案或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海关)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和报关企业备案,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4号公告,申请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可同时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登记,也可以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提出收发货人备案申请(企业在向海关申请备案前,应已取得营业执照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互联网登录:
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登陆后注册;
1.企业用户注册——无卡用户注册——填写:电子口岸选择:四川电子口岸
2.管理员账号注册成功。
3.重新回到主界面登录后申请资质:
(1)企业资质——海关企业注册备案——海关企业通用资质
(2)勾选企业注册登记——点击注册登记申请——勾选企业经营类别进出口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注册或备案海关选择“成都海关”
(3)填写完成点击——下一步——申报
(4)不再提交纸质资料:
(5)通过单一窗口提交申请的,不再需要任何纸质材料。企业完成上述步骤后,电话联系海关老师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单一窗口自行打印备案登记回执。
(6)自公告实施之日起,海关不再核发《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7)特别提醒:向海关申请备案前,应已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申请电子口岸卡
(成都海关)
(1)网上登录(建议优选火狐浏览器,不能使用360)
(2)企业备案——法人信息录入(进行信息录入以及上传所需材料)
(3)企业备案——企业海关备案申请;
(4)企业操作员预录入——操作员信息预录入
(5)具体操作见《电子口岸办理流程》
特别提醒:企业入网无纸化信息上传后,成都数据分中心审核制卡后直接将卡邮寄给企业(顺丰到付)企业无需来柜台取卡。如确需现场办理的企业。办理地址为:四川省政务服务中心成都海关窗口。
(1)快速问题检索
(2)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指南
(3)海关备案信息填写说明
(4)电子口岸入网办理流程
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外汇管理局)
名录登记管理
(1)具有真实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需求的企业,凭一下资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2)《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表》
(3)营业执照
名录变更管理
1.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企业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2.企业办理名录变更手续时,应当向所在地提供名录变更申请书及下列材料原件及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1)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
(2)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名录注销管理
1、企业主动申请注销名录
名录内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当在30天捏持注销名录申请书及相关部门文件或者证明(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的除外)原件及复印件主动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注销手续。
(1)终止经营或不再从事对外贸易
(2)被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
(3)被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对外贸易经营权
(4)注意:1.现场办理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鲜章。2.外汇局支持企业线上办理名录登记
6、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税务部门)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应于初次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向主管税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
申请退(免)税。
1.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其中“退税开设行银行账号”须从税务登记的银行账号中选择一个填报。
2.未办理备案登记,发生委托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提供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3.主管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出口退(免)税备案表》中内容发生变更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须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备案内容变更,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需要变更“退”(免)税方法的,主管税务部门,按规定结清退(免)税款后办理变更。
备案申报两个途径
1.电子税务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2.税务离线软件:生产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
联系方式
办理单位:各县(市、区)主管税务部门
办理地点:办税服务厅
7、开立银行外汇账户
(银行)
中国银行
1.开设或变更外汇账户需按以下资料进行准备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经办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
(4)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人备案回执(货物贸易)或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5)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表原件
(6)银行基本户许可证原件
(7)两个电话验证人员身份证明原件
(8)公司章程(占股25%以上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9)企业鲜章,法人印章,财务印章。
2022年成都进出口权申请流程涉及部门涵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区商务局,成都海关,四川电子口岸,外汇管理局,税务局,银行等七大部门,在这几个部门取得相应手续后,才代表企业具备自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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